章丘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章丘区内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 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1. 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2019年度较2018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

2. 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

3. 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企业按1万元补助。

二、有关要求

1、2019年度符合研发财政补助标准企业查询表(附件3)为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已根据2018-2019年度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相关数据,初步筛选名单,如符合条件不在名单内请于2020年10月23日上午12:00前联系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

2、申请财政补助的企业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12:00前将《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八份报送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nzqgxjkjcxk@jn.shandong.cn。

报送地址:章丘区龙泉大厦1098室

联系电话:83236710    83767268

附件:

1.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3. 2019年度符合研发财政补助标准企业查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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