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设站招收

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8〕21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省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是指对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不含分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动创新项目后,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补贴,旨在加强博士后站建设,鼓励博士后设站单位加强博士后工作。省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按年度申请,一次性拨付,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2017年5月21日(鲁政办发〔2017〕44号文件生效日期)以后新设立的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不含分站)。

(二)申报时已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动创新项目,进站手续等已办理完成。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自国家发文公布之日起3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开展工作的,以及被撤销后重新申请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按照隶属关系向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报送。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复核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补贴发放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并拨付补贴。

四、有关要求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山东省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申请表》(见附件)PDF版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逾期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人:李慧,刘扬

联系电话:0531—86959280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23房间

电子邮箱:lyangrst@shandong.cn

 

附件:附件:山东省博士后设站招收补贴申请表.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