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卫医函〔2019〕106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莱芜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委属(管)医疗机构,行业系统医院,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济卫医发〔2015〕3号)的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需报送2019年第四季度符合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垫付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支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济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审核统计表;

(二)济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请审核表;

(三)加盖印鉴的患者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包含入院记录、医嘱、病程及大型检查报告单);

(四)加盖印鉴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门诊、住院发票原件;

(五)救助患者身份信息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法查明身份的证明;

(六)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力缴费证明或困难情况证明(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各类困难优抚对象)

(七)通过正常渠道救助的相关支付证明;

(八)其他补充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所属医疗机构报当地卫生健康局审核汇总后,报经办机构市急救中心;其他各有关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市急救中心。

(二)市急救中心只收集审核区县卫生健康局和各有关医疗机构的报送申请材料,不接收患者、患者家属或委托人报送的材料。

(三)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核所报送材料,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或专用审核章,于2019年12月5日—12月9日提报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在上报纸质申请表的同时,请将济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审核统计表电子版发至经办机构市急救中心邮箱:jnsjjzx120cwk@jn.shandong.cn。

市急救中心联系人:郝向莉  联系电话:81278783

地址:济南市公共卫生大厦(济南市纬六路2号)1902室。

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王朝阳  联系电话:66601715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