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企业):

根据《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济南市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二、申报时间

报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2时。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省科技厅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

2.企业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企业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的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

3、需提供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认定材料一式十二份、光盘十二份。

四、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章丘区工信局科技创新科(龙泉大厦1098室)、83236710

附件: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2020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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