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鲁民函〔2020〕14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济南市民政局现公开遴选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内设立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不接受联合体承办),市内养老服务培训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和大、中型养老服务机构等具有养老服务培训资质的单位。

二、条件要求

1.教学管理科学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健全、教学生活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措施周全;

2.教学质量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授课老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接受过《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培训并能担当教学任务;

3.提供的教学场所、设施器材能够满足理论教学和实操实训需要,并符合环保、安全、疫情防控等要求;

4.能够为培训学员提供符合条件的食宿保障,有专人负责维护正常秩序和安保防护,有监控记录;

5.有承担各级政府部门培训的经历,无不良违约或诚信记录,社会认可度高,培训人员等级认定达标率高,后续跟踪服务到位;

6.院校或培训机构要与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或依托济南知名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

7.承担教育部“1+X” 试点工作的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

1.年审不合格的培训机构;

2.未按照要求提供遴选资料的;

3.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4.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要求的培训机构;

5.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没有应急预案的;

6.不符合本通知遴选条件的。

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下载填写《济南市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向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申报。申报表、条件要求中所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于12月9日上午10点前发至邮箱:jnmzjylfwc@jn.shandong.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除照片外)均为PDF格式,不接受纸质材料。联系电话:0531—66602532。

附件:济南市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申报表.doc

济南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