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厅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申请并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予以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15日至4月10日开放。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2,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之后,企业按照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进行初核和推荐。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二)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函询结果作为附件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三)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4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4)、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企业申请书(盖章纸质版一式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佐证材料报送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

三、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济南市工信局

51705744 / 51705752

历下区工信局

88152595

市中区工信局

82078318

槐荫区工信局

87589042

天桥区工信局

81601076

历城区工信(商务)局

88066027

长清区工信局

87222312

章丘区工信局

83366196

济阳区工信局

    84241036

莱芜区工信局

76115297

钢城区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75716210

平阴县工信局

    87897669

商河县工信局

84874198

高新区发改科经部工信办

88871363

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88112676

起步区经济发展部科技工信处

66604373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pdf

      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5.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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