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8号)要求,加强跨境电商孵化机构管理,加快跨境电商领域专业人才培育,制定《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商务厅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我省企业跨境电商培训需求及孵化机构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借鉴杭州、长沙等市经验做法,《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6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基本框架及要点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个章节共10条内容。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孵化机构定义及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任务分工。第二章认定条件,提出了拟认定为试点单位的孵化机构成立时间、与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情况、培训场地面积、教学软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培训业绩等7项需满足的标准和要求。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了由各市推荐、我厅组织评审和实地核查等程序;同时,为防止出现孵化机构与企业联合造假骗取财政资金问题,我们建议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跨境电商人才发展需要组织企业通过试点单位进行培训并产生业绩的,对企业培训费用给予支持。第四章动态管理,试点单位有效期三年,我厅将牵头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第五章为附则。

政策文件: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